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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住房建设与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来自: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1-13

南京江北新区住房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为更好地服务江北新区建设发展,根据单位发展及工作需要,经批准,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江北新区住房建设与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院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详见:《南京江北新区住房建设与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应聘者可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2、报名时间:20231113日至20231117日中午12:00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

2)学位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位证栏;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4)符合岗位放宽条件的,上传相应职称证书至获得的资格证栏。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实时自查报考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友情提醒:20231117中午12: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重新报名,考虑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

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69

(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1113日至2023111717:00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招聘周期或调整招聘需求,具体以通知为准。

4、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统一采用白色A4打印纸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纸笔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等。

3、笔试设置5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出具后于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布。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五)资格复审

1、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笔试考核环节达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遇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含二维码),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放宽条件的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1寸)。

5、资格审查须由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3、面试设置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4、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公布。

(七)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按岗位内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八)聘用

对通过体检、考察无异常者,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不服从安排或放弃,则按岗位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考察体检后方可录用。

聘期内,各岗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薪酬待遇参照单位同类型人员标准执行。各岗位均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监督下进行,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本简章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及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交通局

                20231113


附件:南京江北新区住房建设与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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