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研究生可扩大至非全日制,需首次就业参保(即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期间均从未有过就业经历)。
2. 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 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02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
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3)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若以上材料实现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的,将通过数据平台获取,无需申请人上传。
提醒: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住房租赁补贴经审核公示通过后,由区就管中心于每季度首月底前(逢国家法定假日,发放可顺延至下月)将上季度符合条件月份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因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未能及时开通导致发放失败的,发放时间可顺延。
提醒:为确保按期发放,持卡人需提前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长期不开卡导致半年还无法发放的,此段领取作不通过处理。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我的南京”APP—南京房产—住房保障—租赁登记网点或“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http://house.njhouse.com.cn/rent/starter)—租赁服务—办理网点。
2、租金发票办理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办税地图。
